盗墓之蛊墓杂记_第13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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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不服,说:“哪儿俗套了?哪儿啰嗦了?”

  白大褂说:“你要写盗墓小说,就别添油加醋写那么多情情爱爱的。要写爱情小说,就别扯那么多倒斗的段子。当年大当家推荐我看的爱情小说,那都是很纯情的——”

  他顿住。

  过了会儿,再说:“前面都还过得去,你结尾能不能别那么忽悠人?都写了那么多了,那最关键的部分,几个主角儿在神庙里干了些什么,怎么出来的,你怎能一笔带过,不交代清楚呢!”

  我苦笑。

  最后那部分,实在是我不知该如何去写。

  事实是,当时我拖着焚香炉和张睿进入神庙,那座神庙不大,就那么一个进去的门,结构似八角宝塔,但却只有一层。

  中央放了一张白玉床,后来我和张睿讨论起这里,认为是血祭时用来给祭品躺的床。

  蚩尤既为蛊的创始人,与他有关的地方自然充满了各种象征蛊的事物,沈家古宅中的蛇蟠阵图,通天教主墓中的西王母蛊柱,都是如此。他死了以后,他的臣民用做蛊的方式来祭奠他,在神庙中举行活人蛊的仪式,便留下了这种玉床。

  当然,我们看到的玉床表面已附满了氧化层,玉床周围的十根玉雕的镇墓神柱也早已失去原貌,变成一片残骸。

  张睿提醒我拿出那些玉器,我便想到姜四爷让我记下的顺序,四处寻找可以用来摆放玉器的东西,然而扫了一圈,却很茫然。

  神庙里除了那张玉床和十根柱子的残渣,没有别的摆设了。

  我心中发急:“妈的,别是这几根柱子……!”

  “这里……”龙小爷脸色也不好看,“已经完全毁坏了。”

  听他语气,似乎也没料到会这样。

  然而意外之中,这一切却又合乎情理。几千年的岁月中,不知曾有多少人对这里充满好奇,曾到达过这里,也许他们的骸骨最终都刻上诅咒的烙印,但是凡人所到达过的地方总会失去原貌,即便它再隐秘,也阻挡不了渴望窥探宝藏的盗墓者。

  如果我们顺利摆放好那几件玉器,启动机关,也难保这里还会保持原貌。

  只是有人先于我们一步。

  我看了看摇摇欲坠的张睿,他伤口的出血止不住,恐怕撑不住多久了。再看龙小爷,龙小爷提刀往神庙入口去。

  “龙小爷,你干什么?!”

  龙小爷面对着在神道上排列成整齐兵阵的阴兵,低声道:“既然都要死,那就一个也不留!”

  我心头一怔。

  他这莫非是要杀光所有的阴兵?

  那些是来自鬼门的阴兵,该用什么杀?

  才刚想罢,就见龙小爷抽了把小刀割破右腕,昏暗里头看,他的腕部瞬时血涌如注,流出来的血是深黑的,顺着刀刃迅速往下淌,不久便浸透了整根刀刃。

  他的血中带出一股奇异的香气,一下子让我的脑子清醒了许多。

  我心想,这得留多少血?!

  “小爷!”张睿要追出去,我拉他回来骂道,“张小瓜你这不知死活的驴子脾气什么时候改改!都这样了,还闹腾什么!给我待在这不许动,不管发生什么,我也不许你瞎掺合!”

  他瞪我:“龙小爷如果死了,你会难过一辈子,我不希望你以后后悔!”

  我瞪回去:“后悔难过那也是我的事,天知道还有没有以后,轮得着你来替我决定人生吗!”

  张睿被我的吼声震住,大概难得看我发那么大脾气,有些无措。

  我也知道他那脑子一旦钻牛角尖就拐不过来,便懒得和他再理论。撇下他,我转身再想去阻止龙小爷时,一瞬间,那些墙上的蛊图仿佛侵略似的深刻映入我脑中,满目都是毒物在互相撕咬吞噬,一片黑暗血腥的画面,恶心得令人作呕。

  与此同时,一些陌生的残影渐渐掠过我脑海。

  我竟因此想起了小时候在黄羊川发生的事。

  那日晚间,妈妈哄我入睡以后,离开了房间。但我其实没睡着,等妈妈走开后不久,我眨巴眨巴眼睛,下床到外面溜达去了。

  因为考古队在附近调研的关系,周围许多坑边都彻夜打着灯,不过那些灯都泛着刺眼的苍白色,看着让人心情很不好。

  我闲晃了一会,没遇到什么人,爸妈也不知去哪里了。就在这时,我看见某个坑边一棵枯树下亮着暖暖的黄灯,灯下有个人影在那里抱腿蹲坐。

  儿时好奇心盛,也不像长大了忌惮的东西反而多了。我看见那里有人,便高高兴兴地过去搭讪。

  走近后看,是个小萝卜头似的男孩子,黑乎乎的,不知是因为肤色深还是因为长得难看,小脸看起来脏兮兮的,活像个小乞丐。

  我看他身上穿的背心也是又破又旧,裤子也破了好几个大口子,裤脚翻卷起来,露出两只细细的小腿,上面满是伤口结的疤和感染发炎的红印子,当时真以为他是乞丐。

  我不免略略避讳了一下,但是又想到歧视人家穷乞丐不好。

  我便佯装不在意,看这家伙小脸蛋也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,低着头,看人的目光从劈头盖脸的头发间透出来,这样看人的习惯恐怕吃过不少苦头,我便友善地冲他笑了笑。

  小孩子碰小孩子,头一桩事就是弄清楚谁大谁小。我便问他:“喂,你几岁啦?”

  那家伙死死抿着唇,不说话。

  我皱眉头:“跟你说话呢,回答我。”

  还是抿着唇,瞪着我。

  我想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哑巴,便在他身边坐下:“我叫李琅玉,今、今年五岁!”

  带着几分自豪,顺便把年龄往大里报。我得意洋洋瞅瞅那家伙,那张黑脸还是老样子,真是一点乐趣也没有的家伙。

  原本搭讪的兴致就这么被冷场给浇灭了,我扫兴地四处张望,却又忍不住偷偷瞅他,他已经转过脸去,仍然低着头,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的两只小脚丫。其实透着光看,他的侧面倒是挺标志,眼睛大而圆,水汪汪的像小姑娘。

  “你干嘛坐在这里啊?”

  那家伙不吭声。

  “你是不是无家可归啊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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